排煙管道設計規范與安裝要求
點擊量:205時間:2026/4/3 16:28:41
排煙管道的設計規范與安裝要求主要依據國家標準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,并結合地方相關規程。
一、設計規范
1、材料與結構: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,內壁光滑。不應采用土建風道。金屬風管內風速不應大于20m/s,非金屬風管不應大于15m/s。
2、耐火極限(關鍵強制性要求):
(1)豎向排煙管道應設置在獨立的管道井內,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.5小時。
(2)水平排煙管道設置在吊頂內時,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.5小時;無吊頂直接設在室內時,不應低于1.0小時。
(3)設置在走道吊頂內或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,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小時(設備用房和汽車庫可不低于0.5小時)。
(4)管道及其連接部件應能在280℃條件下保持結構完整性不少于30分鐘。
3、防火保護:風管穿越防火隔墻、樓板時,穿越處防火閥、排煙防火閥兩側各2.0m范圍內的風管,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該防火分隔體的耐火極限。
4、隔熱要求: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,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隔熱,并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
二、安裝要求
1、管道安裝:應遵循“短、直”原則,減少彎頭。水平管道應保持不小于2%的坡度,坡向排煙罩或集油盒。管道連接應嚴密,采用焊接、卡箍或法蘭連接,接口處需密封。
2、固定支架:水平管道支吊架間距一般不大于4米(管徑小于400mm時),垂直管道每根立管至少設2個固定點。
3、防火閥設置:必須在以下位置設置排煙防火閥: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;一個排煙系統負擔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;排煙風機入口處;穿越防火分區處。
4、管道井:排煙管道井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.0小時的隔墻與相鄰區域分隔,并設乙級防火門。建筑高度大于250m時,隔墻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.0小時,檢查門應為甲級防火門。
5、驗收與維護:安裝后需進行漏光檢測,漏風量不應大于2%。定期檢查管道密封性、風機狀態,并清洗油垢。